1.直擊雷防護原則
通信導航監視設施的直擊雷防護設計符合《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 50057——2010規定的防雷建筑物要求,接閃器保護范圍宜按滾球半徑 45m計算,對雷電保護等級為特級的通信導航監視設施適度從嚴,其接閃器保護范圍宜按滾球半徑30m計算,避雷網(帶)的網格尺寸不宜大于5mX5m
或 6mX4m。
設置在機場飛行區附近的通信導航監視設施的避雷針的高度,應同時滿足機場端(側)凈空要求。當有沖突時,可采用多根避雷針組成的保護陣列或調整避雷針設置位置等措施適當降低避雷針高度。
2.直擊雷防護特殊要求
一、二次雷達塔的直擊雷防護,當在雷達天線基座平臺上安裝避雷針時,避雷針根數不應少于三支;當雷達天線基座平臺高度較低時,可在地面架設獨立避雷針或架空避雷針,避雷針或避雷線支撐桿在雷達天線仰角零度以上宜采用非金屬支撐桿,引下線應采用截面積不小于50m㎡的多股銅線,該引下線應連接到雷達平臺設置的均壓環上,并連接至接地系統。塔頂安裝的金屬圍欄、金屬支架、鋼梯等金屬體均應與均壓環等電位連接。雷達天線有天線罩時,宜在天線罩外設置避雷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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